石家庄办房贷需要什么手续?公贷优势多

2015-12-15 13:0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目前的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经达到历史水平,与商业银行房贷相比具有极强的竞争力。既然公积金贷款有自己的优势那么我们来看看公积金贷款流程中涉及的资料和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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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流程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审核→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自筹资金还清商业银行房贷余额→解除房产他项权抵押→重新办理房产他项权抵押→房产他项权抵押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下→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委托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商业银行房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2、购买房产已办理房产证。

3、商业银行房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原有商业银行房贷的余额,且不超过60万元。

目前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如下:1、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2、购买家庭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三、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城市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石家庄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2)借款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符合政府限购政策,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4)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且按规定比例首付房款 ;

(5)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6)借款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有人均(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限制贷款条件

(1)对于伪造或使用伪造的各类证件、票据、资料,或采取虚假购房方式骗、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经查实,必须退回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两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且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2)对提供虚假资料申请贷款的职工,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4、贷款额度

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1)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不得高于总房价的80%;

(2)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不得高于总房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不得高于总房价的60%。

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

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40%。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

5、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剩余工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6、贷款利率:

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

(1)1-5年(含)贷款年利率为4.0%,

(2)6-30年贷款年利率为4.5%;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

(1)1-5年(含)年利率4.4%;

(2)6-30年年利率4.95%。

7、还款规定

借款人应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等额还款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8、提前还款

(1)一次性提前还款

(2)部分提前还款

9、提前还款流程:

(1)借款人于工作日的每周二或周四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前还款申请,部分还款数额为一万元的整数倍,还款日前5日不能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2)自提出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提前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卡内,到期未足额存款的,本次申请作废;

(3)自存款之日起3日后,借款人到公积金部门领取《个人提前还款情况通知单》,并在5个工作日之后的周一或周三,携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还款卡、借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结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