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商品房限购政策放宽 楼市得到缓和

2013-11-28 16:41: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从2011年2月20日起,石家庄市对于有两套住房,但每套均低于廉租住房标准50平米的家庭,允许再购买改善型住房,对于非本市户口的居民,可持税务、社保公职单位开具的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申请办理购房手续。

石家庄商品房限购政策

石家庄2011年2月份实施限购令以来,不仅使房产交易量急剧萎缩、房产商叫苦不迭,同时,一些有着改善住房条件愿望的市民也因限购令的政策而被挡在了门槛之外,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并结合河北省其它地市的相关经验,石家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目前已实施的住房限购措施进行了细化,适当放宽了相关政策。石家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李义增就此次限购令的修改进行了详细说明,李局长说到,凡是到购房时间为止,以家庭为单位,人均住房面积达不到上年末石家庄市人均住房标准的,在新购房屋方面将给于一定的支持。同时对于有两套住房,但每套均低于廉租住房标准50平米的家庭,允许再购买改善型住房,对于非本市户口的居民,可持税务、社保公职单位开具的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申请办理购房手续。

据了解,石家庄市从2011年2月20日起对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实行了住房限购措施,限购令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此次限购令的放宽,对于一些有住房改善需求的家庭无疑是利好的消息,同时对于因限购令而受到影响的开发商也将起到缓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