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2013-09-18 16:54: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很多人交了住房公积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一时半会用不上,甚至怀疑换了城市是不是住房公积金交了就没有意义了,事实上,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以萧山地区为例,以下。

一、可以支取。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本市户口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八)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租赁自住住房的。

本人就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出来了,拿到的就是现金支票。因为我也以为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麻烦,便用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子,然后才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支取的。

三、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1、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注:鉴定结果须为严重损坏以上程度的房屋)、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手续及复印件。

2、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用的发票、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