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2 10:18:58 来源:搜狐焦点网
近些年,关于开发商将办公用地的房屋包装成为公寓楼盘销售,欺诈、误导购房者行为屡见不鲜。
万科佛山金域中央楼盘因“办公改公寓”被央视喊话不能店大欺客。据悉,项目销售时,售楼处工作人员告知购房者项目可入住,业主收房时得知项目土地规划为办公用地,不能做居住用途。此外,郑州万科城·小世界公寓项目同样因为项目“办公改公寓”,导致业主诉求权益。
此类事件层出不穷,那作为购房者怎么避免进入“陷阱”呢?当然,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商住房”、“商办房”及“商改住”的概念。
商办房土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科研、综合楼等。
商住房是开发商创造出来的概念,在房屋性质中根本没有商住这一规划用途,真实用地规划还是“商业/办公”,本质为“商办房”。
商改住是对“商办房”和“商住房”的另一种称呼。
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辨别开发商把“商业/办公”土地规划房屋当作可以居住的公寓来销售呢?
排名前列:购房者可以在售楼处查看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证,上面会明确标注项目土地性质是“商业/办公”还是“住宅”。购房者要注意的是,开发商会“调包”预售证,比如把“B项目”预售证放到的“A项目”售楼处。购房者也可以在住建委查询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商住房在产权年限、贷款年限、周边配套甚至水电费用等方面与住宅均存在较大差异,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稍加注意就能够辨别:商业用地、商办用地、住宅用地的产权年限分别为:40年、50年、70年;贷款年限分别为10年、10年、25年(30年为最长期限)。
第三:双方签订合同时也可以进行识别。以北京市为例,住宅规划用地项目《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会标注“住宅类”;“商业/办公”规划用地项目《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会标注“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
当然,售楼处工作人员天花乱坠的销售承诺以及周边项目2万元/平方米,本楼盘1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优势,会让消费者产生侥幸心理,从而购买“商业/办公”用地的房屋,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价格便宜可能多有问题。因此,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关于项目的宣传广告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录音)一定要保留取证。
保留证据的好处是,如果购房者当时没有识别出开发商虚假宣传的猫腻,相关取证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司法认定上有优势。
此外,开发商会经常把没有预售证的“商业/办公”用地房子当作公寓销售,在签约正式合同之前,开发商会和购房者会签订一个草签合同。如果购房者在草签合同之后,发现了楼盘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业主可以直接提出解除合同,因为没预售证之前签约草签合同是不被法律认同。
还有一种情况为,业主直到收房才发现其中的问题。例如,广东省奥园开城首府项目业主曾向媒体反应称,购买的“商品房”其实是“商住房”,因开发商前期“虚假宣传”,致使500名业主购买,直至网签合同发下来,谎言才被撕开。
面对这种情况,购房者该如何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其实,开发商将不能当住宅的房屋作为住宅来卖,本身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在订立合同中有欺诈行为,另一方可以主动撤销合同,因此,业主可以要求上诉要求撤销合同。
“当然,业主解除合同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建议开发商具备赔偿能力的,业主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如果开发商已经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不具备赔偿能力,不建议业主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