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怎么办

2017-07-07 16:35:25   来源:搜狐焦点网

随着现代人爱情观的改变,离婚率也一直在上升。今天就要给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住房公积金离婚了到底是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4)知识产权收益;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作为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具有长期储蓄功能的住房公积金来说,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个人平时收入的储备。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在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因此,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从另一角度看,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住房公积金用来购房,该住房当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从哪个角度理解,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搜狐焦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