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购房:新手购房之如何辨朝向

2016-08-31 09:00:35   来源:搜狐焦点网

之前有讲到关于初次选房时有必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楼层、环境、质量等,如今带大家看看购房时如何辨别朝向也是关键。

1、正朝南不一定就较好
  住房朝向跟地域、地形、风向、周边道路走向等都有关系。朝南的房屋可以保持充足的阳光,在冬天阳光也一样能照射到同样的深处,令人有明亮温暖的感觉,而夏季阳光直射,屋内则受不到强烈日光的照射;其次房屋可以保持良好的通风,保证室内的清新和干燥。
  一般来说,正南朝向、东南朝向、西南朝向的房子光照都不错,一天之内室内能够接受2-3小时的阳光射入时间就己经足够了,如果能够接受一两个小时的日照时间,那么对消除房间内湿气,杀灭细菌,调节室内温度,加速空气流动就会有所帮助。
  住宅的朝向喜好南北地区差异也很大,北方人喜欢挑中间套,更节能保温,冬天更保暖;而南方广东一带城市对住房的朝向就不太讲究,因为纬度低,太阳直射角度高,甚至朝北的房子也会有不错的光照。上海人则喜欢南北通透型的,采光、通风都很好。
  住宅建筑设计也要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如楼盘周边道路的走向并不是正东正西的,也可能影响到楼盘的朝向。
  2、客厅主卧朝向最重要
  首先是客厅的朝向,客厅是一套住宅中使用率较高,使用人数最多的房间。客厅的朝向以南向为较佳方向,客厅朝南,冬天可以晒进太阳,在夏天又是凉风习习。如是朝东、朝西的客厅,特别是低楼层的业主一定要对相邻建筑的间距加以关注。
  其次是卧室的朝向。对于一居室的小户型,其卧室的朝向自然是与房子朝向保侍一致,以南向为较佳朝向。如果卧室有二、三间,其朝向就会有所不同,此时购房应以主卧室朝向或多数卧室朝向为评判标准。卧室以南向为佳,但较好不要靠外墙。因在夏天,南向卧室虽有凉风,但射入的阳光也较北向房间多,若是西向外墙,那么房间就会经历一整天的照射,室内温度就会很高。卧室朝向为东南、东、东北也可。较好不要选朝西卧室。如果是两居室或三居室,有一间卧室朝向北方尚可。
  再次是厨房和卫生间的朝向。卫生间一般较潮湿,易滋生病菌,因此要保持采光、通风、较好避免选择西向的卫生间。厨房由于本身会产生油烟,因此,其室内空气最需要与外界经常保持交换。由于厨房的油烟产生量大,形成时间短,靠自然通风难将其在短时间内排出,所以一般会用抽油烟机或是排气扇向外排气,厨房较好不要选择北向。  二、哪些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