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2020-11-09 14:08:44   来源:搜狐焦点网

物业服务不到位是不可以进行物业费的拒交的,因为这两者并不存在着法律上的关联性的,是需要前往法院来进行相关的诉讼才能解决的。

一、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不可以,当你遇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到位这类问题时,那么这个时候可以选择一种理性的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这种情况,这样就是会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那么业主委员也是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二、只有以下情形可拒交物业费

业主交纳物业费也是根据了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这个物业管理公司一起来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可以说它也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这些情况的时候,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比如说自行提供服务,这种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这样也是可以不进行支付费用的。

2、物业公司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向业主进行收取相关的服务收费项目,对于一些超过指导业主可以拒交的。

3、如果有发现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个时候业主也是可以不交或者是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4、如果发现物业管理企业他们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那么业主对于一些擅自提高的部分也是可不进行交纳。

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是先服务后再进行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还没有提出相应的服务同时,这个时候业主也是可以不交相应的服务费用。

三、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看到这里,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交费是不行的,其是要出具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才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