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3 10:29:01 来源:搜狐焦点网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支付定金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但是也存在因为双方自身问题而引起的购房纠纷,若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有的卖家认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还有尚未还清房贷的卖家可以用此来解抵押。但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多收取20万元。
买二手房,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中所写的到底是什么金。合同文字很多,很多购房者都不会注意去看,但是往往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文字陷阱。
(1)意向金:在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前,不会对卖方构成约束。支付定金一定要签署定金合同,买卖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订金: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可退还。
(3)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很多二手房交易双方都听说过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规定,那么具体的实施条件是什么呢?首先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的约定是无效的。)其次,如果卖方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需将双倍将定金返还给支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