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如何区分 定金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2015-11-04 15:27: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定金和订金很容易产生混淆,很多二手房买卖纠纷也会因为一个字的差别而产生。实际上订金和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若二手房买卖交易取消,其中一个可以退还,另外一个确不可以。关于购房定金和订金定义如何区分,定金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定金纠纷的处理方式,小编将在下文中一一解答。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签订定金合同需要在注意什么?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购房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交易双方应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

4、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不要错把订金当定金;

5、有的售房者会在定金条款中设下陷阱,故意让其违约,所以要仔细阅读定金条款。

如何处理购房定金合同纠纷?

1、确认协议的效力

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

2、确认协议的内容

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比如,如果售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3、确认违约责任人

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4、确认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如果因为买卖双方关于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达到一致而导致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各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5、确认支付方式

在没有和售房者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如果支付,较好直接给付给售房者,不要交给中介转交,因为减少环节也就意味着减少纠纷。

6、确认是否落实至书面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较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要知道,如果发生纠纷,录音、证人证言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