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合理退房就靠这些

2016-11-10 10:59:40   来源:搜狐焦点网

购房合同无效对于想退房的购房者是件利器,抓住开发商的猫腻就能够有效的避免纠纷和经济损失。购房者知道这些合同无效的情形也能避免自己在买房过程中签订无用的合同进而房子最终也没能买到。如果遇到开发商有违规行为可以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合理维护自身利益,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

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就像购房者出售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购房合同无效。

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

对于开发商误导导致购房人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开发商胁迫购房者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购房者需要进行举证来申请法院和仲裁机构予与变更或者撤销。

3、交付房屋的套型和设计不符

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包括户型、面积朝向等事先没有经过购房者同意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该约定的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误差特别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房屋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签订购房合同,否则合同无效。这里主要是在二手房买卖中比较常见。

7、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买房再次抵押

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售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合同无效。或者一房多卖的行为,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8、开发商隐瞒事实出售拆迁安置房

开发商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9、延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交付房屋任务的,购房合同无效;

10、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以上是对购房合同无效情形的整理归纳,现实中也存在着开发商约定霸王条款,购房者直接不要签订合同就好了,不然即使后期确认购房合同无效的处理过程也很痛苦,了解这些知识买房过程中就直接规避一些问题,日后会身心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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